关于落实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的通知
全体师生:
为落实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做出贡献,现就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作具体要求。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生命科学研究院关于落实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
生命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生命科学研究院关于落实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
一是扎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
二是完善安全责任人信息。安全责任人必须要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所辖办公室、实验室房门必须贴有安全责任人信息,安全责任人信息统计表由各平台指定专人负责更新后,经各分管副院长、平台主任签字后,于11月27日分别报保卫处和学院办公室备案。
三是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强化校园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11月27-30日学院领导班子、学院办公室开展全面排查并重点抽查,12月1日起迎接学校领导、安全保卫处开展的全面检查工作。
四是强化隐患整改力度。按照“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逐一梳理,整改到位,确保安全。
五是动火、电,必须经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