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下午,生命科学研究院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学校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议精神,部署研究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党支部书记唐海波主持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院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结合深刻吸取辽宁系列腐败案件沉痛教训,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
会议强调,研究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是要压实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党纪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研究院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先学一步,推动全院党员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二是“要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抓住重点内容,丰富载体、创新方式,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三是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与科研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统筹安排;四是要推动工作提升,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研究院高质量创新发展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各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